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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商标转让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签合同商标转让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商标的使用具有专属权,未经持有人允许,私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均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商标的持有权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通过几种形式转移给他人使用。那么,签合同商标转让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如下: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持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基于此商标持有人与受让人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一、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
  
  二、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
  
  1、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
  
  4、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以及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5、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不同的转让性质,受让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期限。
  
  6、商标权转让的时间。针对不同的商标权转让性质,转让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而对于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并约定转让方将在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7、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此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转让费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计算方法。
  
  8、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应明确约定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另外,应约定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应由何方承担。
  
  9、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10、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约定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11、违约责任,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违约责任注意事项:
  
  ①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各种情形,因此无法适用违约责任条款。
  
  ②在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违约形式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使得违约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将解除合同误解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或者错误地认为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条款,一般约定先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①、若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若采用仲裁途径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
  
  13、法律适用条款,对于双方处于不同国家的情况,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适用本国法律
  
  三、商标转让合同常见法律风险
  
  (一)、转让方应注意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应注意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应注意
  
  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四百九十六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
  
  2、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商标转让合同时,对被转让的商标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制规避法律风险。
  
  商标转让合同范本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某某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某某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某某。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决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
  
  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
  
  ,并有权检查受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多少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以上就是“签合同商标转让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的具体回答以及为您提供的合同范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转让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法律纠纷,我们建议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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