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模板如何书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模板如何书写?
  
  解除合同劳动范本范文如下: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二、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会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也是会规定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也是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处于怀孕期间则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帮别人办户口违法吗?
      关于帮别人办户口违法吗?一、关于帮别人办户口违法吗?帮别人办户口不违法,但需要签订有关委托协议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对下列户口申报事项,只要......


·一、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的?
      一、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的?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


·开车玩手机被拍照会被扣分吗?
      开车玩手机被拍照会被扣分吗?开车玩手机被拍照会被扣2分,罚款200元,这一处罚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


·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
      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企业所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在企业的资本活动中,企业的并购则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活动。但是对于企业......


·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一、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1、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费该谁拿?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费该谁拿?先由原告预交,判决后按照双方分得财产情况分担。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


·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旦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劳动合同,则该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被解除,否则违反约定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被......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行医罪。既然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就......


·销售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


·指定管辖的案子是否要重新立案
      指定管辖的案子是否要重新立案指定管辖是我国法院管辖权的一种确定方式。对于指定管辖你了解多少呢?指定管辖的案子是否要重新立案呢?司法实践中又是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