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
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
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生育人员,在前项规定的二至六倍标准中按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的,按照当地人均收入的四 至六倍征收;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不足三年的,按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超过三年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土 地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 止妊娠或者逃避计划生育管理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3)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4)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擅自终止妊娠、或者谎报婴儿死亡、或者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均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5)违法生育一方当事人拒不提供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况时,对另一方当事人应先按照已知一方当事人所在地人均收入计征社会抚养费,由已知一方当 事人负责缴纳。此后查实另一方当事人实际收入或者户口所在地人均收入高于原计征基数的,应当撤销原征收决定,依据其实际收入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人均收入,重 新作出征收决定并补征差额部分。
(6)在人口计生部门发现之前,违法生育、非婚生育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只对另一方征收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非婚生育的子女出生后死亡的免予征收。在征收决定执行过程中死亡的,原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还。
计征基数
以违法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非法收养子女的男女双方上年度实际收入作为社会抚养费计征基数。当事人拒绝提供或隐瞒实际收入,或者实际收入低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下列规定确定计征基数:
(1)当事人拒绝提供或隐瞒实际收入的,按照税务、工商、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物价等涉及核定公民收入的有关部门核定的收入计征;
(2)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无法核实或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计征;
(3)城市居民实际收入无法核实或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市、县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征;
(4)流动人口中农民工实际收入无法核实或企图在人均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现居住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民工上年度人均工资计征。
社会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员工,违反了计划生育法,那么是需要进行开除处理的。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标准有很多种,有超生一胎的有超生二胎的,还有未婚先育的,这些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缴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在实际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土地置换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和行为。政府对土地置换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而土地置换实质......
·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国《民法典》允许夫妻按照双方的意愿,约定处理双方的财产关系,可以满足新形势下夫妻因各种原因(如个......
·农村遗嘱没有房产证代写遗嘱有效吗
农村遗嘱没有房产证代写遗嘱有效吗一、农村遗嘱没有房产证代写遗嘱有效吗是有效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最具权威性的立遗嘱方式,但是由于房子没有房产......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犯罪终止指的是犯罪玩具的完结。犯罪过程当中的终止和犯罪中止的不同: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
·双方共同所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必然会涉及到几个在其背后的问题,首先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其次如果有孩子的话,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和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等等,以及之后可能......
·国家赔偿金免税的可能性有多大
国家赔偿金免税的可能性有多大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赔偿金不征税原则,是指受害人从赔偿义务机关那里获得的赔偿金无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税......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1.无论毒......
·自白任意规则应用条件是什么?
自白任意规则应有条件是什么?自白任意性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
·存单质押人范围是什么
存单质押人范围是什么一、关于存单质押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
·疫情期间开除员工违法吗?
疫情期间开除员工违法吗?疫情期间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具体是否违法应当根据辞退原因而定,如果员工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肯定是需要辞退的,特别是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