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保险会按照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报销,我国现行的有关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法规依据仍是 1953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部法规是企业保险福利制度的综合性法规,适用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经营和私营等各类企业职工。其后根据这个基本立法,劳动部等有关部门又作了一系列单行规定。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其后发布的一系列单行规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可分为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职业病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
二、工伤保险如何赔付?
1.工伤医疗待遇
(1)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医疗,包括旧伤复发医疗,所需要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就医路费,全部由单位行政负担。住院期间按规定标准开支的伙食费,由本人负担 1/3,单位负担2/3。医疗时间至医疗终结时止。
(2)企业职工因工负伤一般应在本单位诊疗所、职工医院或指定医院治疗;无法治疗时,所在单位行政应转送其他医院或外地治疗。职工经批准到外地治疗,仍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就医路费由单位报销。由于医院床位限制,不能及时住院时,所需食宿费用可按因公出差标准由单位报销。行政 事业单位职工的此项费用,可以按照企业单位的规定由单位报销。
(3) 职工患职业病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诊断和定期复查,需要转院诊疗的,要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复查所需费用,全部由单位报销。
(4) 职工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间, 原标准工资照发, 直至医疗终结时止。
2.伤残待遇
(1)企业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然后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现行办法实行退休制度。其中,全残、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全残、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 90%,并加发一定的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
(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原单位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原标准工资降低时,发给因工残废补助金。其中降低11~20%者补助10%;降低21~0%者补助 20%;降低 30%以上者补助 30%。在后来实际执行中,一般不降低工资,如果工伤职工调做轻便工作后未降低原来工资的,不再发给因工残废补助金。
因工残废补助金不能由于本人技术提高、工资晋级而冲减,调动工作后,调入单位应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继续发给。企业因工负伤的职工因犯罪被开除后,原伤未愈,或旧伤复发;找回单位的,原单位应该给予治疗,在治疗期间本人生活有困难的,可酌情给补助。
对于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而支付的费用,在之后该职员经过工伤认定,确定了该伤情确实是由工伤的,此时就可以提出费用报销的请求。但若是其在职期间,单位没有替其缴纳工伤保险的,此时该请求不会被受理,但是不会影响职员享受其他的工伤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位行贿罪的罚金数额为多少?
由于行政体系不够完善,以及员工的个人素质原因,在现在的单位企业当中,为行他人方便经常会出现利用职务贪污受贿的行为。对于受贿来说,被判定为受贿......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费包括有哪些?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费包括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一)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
·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平时如果遭遇到他人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了损害就可以将对方的行为定性为是侵权行为而要求赔偿,但是复杂的现实却容易出现受害一方并不是普通的公民而是涉......
·恶性斗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打架和斗殴这两个行为其实是存在区别的,或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斗殴,这个行为的实施,行为人是多数的,应该在三人以上实施打架行为的,并且是预......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可以选择具体的辩护方向,如无罪辩护。但此时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否则的话无罪辩护是不能得到......
·2023年离婚协议版本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当今的法制社会下离婚程序也是相当严谨的,对于离婚协议书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对此很多人都有疑问。现在我们来给您总结一下2018年离婚协议版本,在这里......
·一、正常离婚财产继夫能继承?
一、正常离婚财产继夫能继承?离婚以后,继夫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继夫没有权利继承。但是,子女仍然是双方的,这个不能因离婚而......
·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不用实缴吗?
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不用实缴吗?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案件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案件可以变更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