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诉讼费多少钱?

民事诉讼诉讼费多少钱?
  
  一、民事诉讼诉讼费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2017年《民法总则》颁布施行之后,就是最新的诉讼时效规定了。
  
  1、《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会根据案件的情况,要求起诉人预交一定金额的诉讼费。而在诉讼过程中,若是需要申请保全、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的,则此时的申请费又是格外收取的。而对于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一般是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逃跑加重吗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属于严重违反规定,应没收保证金并通缉,根据罪行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


·车主的车上责任险需要买吗?购买多少
      车主的车上责任险需要买吗?购买多少合适?一、车上责任险需不需要买:很多司机都有一种感觉,如果购买了意外保险,出了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会做出补偿......


·律师庭前会议需要准备什么?
      庭前会议律师需要做的准备主要有了解案情,认真阅卷,对卷宗进行全面分析,从卷宗当中找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意见,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做好庭......


·民法典溯及力问题是什么?
      民法典溯及力问题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一部法律文件,也会涉及到溯及力的问题。那么,《民法典》溯及力问题是什么?下面我们......


·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


·民事诉讼法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


·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不需要发补偿金吗
      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不需要发补偿金吗竞业禁止协议,在当今的企业、公司等许多单位之中普遍存在,这既是公司通过此手段保护自己商业秘密的手段,......


·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 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要返还
      如今男女结婚都讲究一个结婚彩礼,这主要是在结婚之前由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就给付给女方家的,但很多时候都是给了婚后的男女使用的。不过出于面子的考......


·诉讼追债的时效有多长
      诉讼追债的时效有多长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


·父母死了没有遗嘱财产怎么分
      父母死了没有遗嘱财产怎么分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