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立案以后的六个月就可以结案,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也是分成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伤情比较轻轻微,交通事故当中的各方人员完全可以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商讨赔偿的事宜。但所谓的受伤如果已经是重伤,驾驶员就有可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之后就是按照刑事案件的流程处理的。二、交通事故人伤法院处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也可以由交警参与和解,对于通过这些方式都不能解决纠纷的,受害者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但是此时需要花费的时间是比较多的,故此也有不少主体愿意与他人和解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辞退代通知金怎么扣税,需要扣税吗?
      一、辞退代通知金怎么扣税,需要扣税吗?辞退代通知金也是需要扣税的,其扣税的按照正常的标准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即可。代通知金一般是应当按照该劳动......


·诈骗十一万能取保候审吗
      诈骗十一万能取保候审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怎么退?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怎么退?1、对于只是私自举办了订婚仪式,邀请双方亲友鉴证,但是并未领取结婚证书,没有做法律程序上的登记手续的新......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第二次吸毒必须两年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毒品的危害性很大,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许多人选择吸毒,并且上瘾。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戒毒是您都希望看到的,很......


·内河海事纠纷赔偿是否受到限制
      我国境内有很多河流,同时也拥有大片的海域,但是无论是内河还是外海都曾发生过纠纷,有了内河海事纠纷就需要积极的面对和处理。面对内河的海事纠纷应......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


·司法部门发回重审是二审吗?
      一、司法部门发回重审是二审吗?发回重审与二审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如下:1、程序发生的主体和原因不同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发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


·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分别是什么?
      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分别是什么?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就轮到检察院和法院出马了。简单来说,检察院负责审核并起诉,法院负责......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倒闭法人代表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倒闭法人代表应承担
      公司倒闭法人代表应承担什么责任一、公司倒闭法人代表应承担什么责任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的职责和义务(一)律师的职责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