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父母财产分割协议书能否代签

父母财产分割协议书能否代签
  
  
  父母财产分割协议书代签是可以的,代签后你父母按手印,其他见证人和参与人都签字按手印。建议请律师代书或者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二、财产继承的顺序
  
  
  一般情形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无继承权,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以此类推。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特殊情形:
  
  
  1、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放弃遗嘱继承的,可进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两个以上互相享有继承权的人同时死亡的,无遗嘱,也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先后的,可进行死亡时间推定,除了同时死亡的人外无其他继承人的,先死亡;不同辈分的,长辈先死亡。继承顺序按最后死亡人的顺序来确定。
  
  
  三、财产的分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中国有死者最大的讲究,父母财产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继承财产,没有第一继承人的,应该由第二继承人进行继承,但是有遗嘱的需要按照遗嘱进行分割。继承财产的,那么债务也是需要进行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
      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一、杭州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杭州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优点
      二审草案中的规定,赋予了劳动者在三种情况下有单方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即“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建筑工程制式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制式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制式合同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1、首先,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重要的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重要的夫妻个人财产,具体来说,婚前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


·在法律上如何断绝父子关系?
      父子关系包括医学上的生理关系和法律上的关系,一般情况来讲,一旦孩子出生就以为着有了父子关系,但若是领养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建立起来的父子关系,就......


·给予财物要求调动工作算行贿吗?
      一、给予财物要求调动工作算行贿吗?算行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寿命年限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寿命年限是多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寿命年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果申请强制支付抚养费,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执行申请书.3、据以执行的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