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子女代写的遗嘱有效吗?

子女代写的遗嘱有效吗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不会书写,想立遗嘱时由子女替代书写的情况,此情形下遗嘱是否有效呢?遗嘱有效须满足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条件。实质要件条件包括: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属于代书遗嘱,除遗嘱的实质要件外,还须满足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如果不满足形式要件,即使符合实质要件,遗嘱依然无效。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产见证人。因此,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因为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而无效。二、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应为:1、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理论上讲,还应至少有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2、代书人属见证人之一,其实体上的要求当然应符合见证人的条件。不符合见证人条件的代书人书立的代书遗嘱应属无效。关于如何代书,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未作具体的规定,代书应尽可能保留立遗嘱人的原话,不要过多的归纳立遗嘱人的意思,以免曲解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3、日期是任何一种遗嘱都须具备的要件,没有日期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当属无效。4、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对于代书遗嘱中实际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的人,要求必须是见证人中的一个,而对于代书遗嘱见证人的人数要求至少是两个,并且,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见证人,这就意味着作为合法继承人的子女,其实并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若是有子女代书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内商标被外商抢注可以吗?
      一,国内商标被外商抢注可以吗?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在金融市场中只要的金融产品有三种即股票、债券和基金。这三种金融产品各有个不同的特点以讲他们之间进行区分从而体现出其存在的......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有期限的,不是永久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限后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不宜羁押的28种疾病是什么
      不宜羁押的28种疾病是什么?不宜羁押的28种疾病是什么?不宜羁押的疾病,可以参考《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规定,同时需要注意,不宜羁押的疾病没......


·要约承诺是什么?
      要约承诺是什么意思?一、要约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


·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有什么区别?
      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有什么区别?涉案金额是指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金钱的数量;一般用在法律文书中,指在实际案件中产生的财物的价值数额。涉案......


·微信“聊天记录”如何作为有效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被篡改、伪造,并不必然被法院采信。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诉讼证据呢?请注意以下方面一、如何保存和固定微信聊天证据?1.妥......


·公司没钱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公司没钱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经侦抓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经侦抓人的程序是怎样的经侦抓人的程序是首先要提请相关的机关来是否批准逮捕,然后就是根据所得到的相关的证明申请文书,然后去抓人,检察院批捕......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超过多少犯法
      《价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哄抬物价的价格如何确定,没有规定。只是对哄抬物价的行为做出了规定。突发事件的特定时期,经营者销售人民群众必......


·刑法抽逃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刑法抽逃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