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案级别管辖的移送怎么确定
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1、基层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
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法院管辖。(《六机关规定》第5条)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高法解释》第5条)。
二、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刑事诉讼法中的地域管辖也称为地区管辖,属于审判管辖的一种,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
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综上所述,我国的人民法院一共有四个登记,都是按照级别来进行划分的,会根据案件的大小类型来划分管辖的法院,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的范围只有一个,高级人民法院是根据我国的各省级对应的,在全国都有相对应的法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用工主体责任是劳动关系吗?
一,用工主体责任是劳动关系吗?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而并未规定视为双方形成劳动关系。请注意,承担民事责任与是否形成劳动......
·商业险都包括什么险种?
商业险都包括什么险种?一、商业险都包括什么险商业险投保由自己选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
·双方约架没有动手犯法吗?
约架没有动手犯法吗?有可以犯法,并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情节轻没有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以......
·职务侵占罪取证的有效证据是怎样认定的
在法律诉讼中,通常需要有效的证据来坐实罪名或者澄清罪名,证据往往能决定一个人的罪名成立与否,即便是在职务侵占罪中,也需要收集真实的证据来判定......
·一、应该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
一、应该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7〕1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还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还不还怎么办?法院法院判决已经生效,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的给付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遗产债务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遗产债务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有哪些?
在工作岗位上,职工因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应该及时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处理的话,职工可以本人或者委托家属向劳动保障机关提出工伤认定。......
·被公司开除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被公司开除应该得到什么补偿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
·公司以员工生病身体原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以员工生病身体原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职工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