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总则法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民法总则法人的规定是什么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设立法人要满足条件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法人的民事责任承担
(1)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法人的住所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5、法人登记信息变更
(1)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6、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利与义务由谁承担?
(1)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3)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法人解散的原因
(1)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A、法人解散;
B、法人被宣告破产;
C、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A、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B、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C、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D、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法人解散清算
(1)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4)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5)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法人的终止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10、法人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每个公司的开办都会有法人,如果公司宣布破产,需要先进行成立清算组,把国家的税交完,然后工人的工资发完,最后才可以宣布破产。不过法人也是可以进行外聘的,只要支付相应的薪水即可,一个人可以当多个公司的法人或者是股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
·一、在天津醉驾拘役在看守所干什么活?
一、在天津醉驾拘役在看守所干什么活?被拘留人员在看守所是劳动的,一般都是手工活。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
·一、薪酬与劳动合同的不同怎么办?
一、薪酬与劳动合同的不同怎么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集证据并提起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诉讼。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
·怀孕判实刑监外执行什么意思
怀孕判实刑监外执行什么意思?怀孕判实刑监外执行的意思是对犯人暂不羁押,而交付一定机关监管。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
·农村房子可以遗嘱给外人吗?
农村房子可以遗嘱给外人吗?房子有产权而且不属于集体所有,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
·一、交通事故连带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连带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的情形主要有: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
·被打后伤情鉴定是什么?
被打后伤情鉴定是什么时候做一、被打后伤情鉴定是什么时候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
·监视居住移送审查起诉会多久完成?
一、监视居住移送审查起诉会多久完成?监视居住后多少天起诉法律没有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
·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抚养权呢?
现代夫妻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同时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双方中的一方,另一方不直接享有孩子抚养权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借条虚构事实负什么法律责任?
借条虚构事实负什么法律责任?生活当中,债权债务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有的人为了谋取利益,会做出一些虚构出债权债务的行为,比如伪造借条借据、凭空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