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中国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

中国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一定无效。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同时,现在实行的是登记结婚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往往是跟禁止性条件的婚姻连在一起的。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的要件的男女结合形式,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三、谁可以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登记又具有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查确认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在我国,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在内)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一)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二)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在结婚要件中,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都要符合法定年龄才行,否则的话认为不满足结婚条件,那么也不会准许他们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主动离职有失业保险金赔付吗
      主动离职有失业保险金赔付吗一、主动离职有失业保险金赔付吗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


·追讨欠款合同的内容怎么写?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追讨欠款合同的内容怎么写?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追讨欠款合同内容1、委托事项2、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


·新婚姻法儿女抚养费都包括了哪些内容
      =父母一旦离婚,要是家里还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此时就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一方面是确定抚养权,另一方面就是确定抚养费数额了。那您知......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


·工伤鉴定是员工在受伤之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流程
      工伤鉴定是员工在受伤之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流程,没有工伤鉴定结果那么工作单位也不好对赔偿标准做出决定,那么唐山市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对于工伤鉴定流......


·法官子女离婚诉讼回避注意哪些方面?
      法官子女离婚诉讼回避注意哪些方面?主审法官与对方当事人存在某种不正当的关系,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对此,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所需要的材料?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如何惩处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是可以有单位构成的。非法经营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而不同主体犯此罪的,法律中规定的处罚是不同......


·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案件发展的过程中,其行为的实际实行时是否存在精神病,关系到该犯罪嫌疑人在后期的定罪量刑问题。如果存在精神......


·强奸罪会不会被判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处罚。我国并没有废除死刑。在非常恶劣的犯罪中,对犯罪分子是会判处死刑的。就强奸罪来讲,公民如果有......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限制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限制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