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追讨欠款合同的内容怎么写?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追讨欠款合同的内容怎么写?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追讨欠款合同内容
  1、委托事项
  2、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4、违约责任
  5、生效时间
   二、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四年。如果在上述诉讼时效内债权人不主张债权,在法律上的胜诉权就将归于消灭,也就是说,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再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如果对方进行时效抗辩那么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对帐龄即将超过两年的应收款,适宜诉讼的,一定要及时起诉。暂不宜起诉的,也要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如寄发书面催收通知书。对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应收款,力争和债务人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让债务人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以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争取更多保障。
  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的债务人提出实物抵债,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抵(质)押不等同于抵债。设定抵(质)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在担保物上一旦设定抵(质)押,担保物的所有权人便不能随意处分该物,限制了该物的流转。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对某些特定物设定抵(质)押,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否则无效。以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车辆抵押,分别在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以股权质押,要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以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分别到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登记。
   (三)查清债务人的资产状况。
  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要通过各种方式调查,以便诉讼程序中提交给法院查封、冻结,尽可能地在债务人处查阅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固定资产明细帐。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债务人的应收款,如果我们有确凿证据证实,在诉讼程序中也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的对外债权,由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清偿债务,对于债务人的资产,容易忽略的还有其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这些都可以查封、拍卖。
  以上就是追讨欠款合同的内容与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的有关法律知识。在追讨欠款合同中应注意委托事项与酬金的约定以及生效期限需要清晰明了。欠款追讨十分麻烦,所以也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在借出财务时,最好可以立出有效字据或者合同,以后收不回时就可以直接诉诸于法律。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烧伤工伤赔偿多少钱
      烧伤工伤赔偿多少钱烧伤工伤赔偿多少钱(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


·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我们一份算违法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我们一份算违法吗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


·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
      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说起高利贷,很多人都会避而远之,深怕自己或家人借上高利贷,而导致家破人亡。那么实践中,一般谁会借高利贷呢?而发放高利贷的......


·国家赔偿种类包括什么?
      现阶段,我国公民因为国家机关遇到突发情况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者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很多人对于该什么......


·房屋买卖是涉及金额很大的一种交易,在北京买房更是如此,所以在
      房屋买卖是涉及金额很大的一种交易,在北京买房更是如此,所以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避免您在买房时花冤枉钱。下面我们将为......


·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多久
      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多久一、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多久绿化工程的质保期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主,主要是看合同的约定......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不可以,就算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


·在我国保证担保抗辩权都包括哪些
      在我国保证担保抗辩权都包括哪些在担保合同当中保证人的这一身份虽然说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但是同时我国的法律也赋予了保种人各种自......


·一、十级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十级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十级工伤待遇支付标准: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


·抽逃出资后担保判决是怎样的
      抽逃出资后担保判决是怎样的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易相对人的正确判断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