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是什么?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是什么?非职务发明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发明人、设计人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但与单位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了归属发明人、设计人约定的,应从其约定,归属发明人、设计人。非职务发明创造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从事的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规定任务;二是没有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二、专利权归属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有关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和其发明的专利情况认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专利权属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对发明创造进行认定,如果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一、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1、初步申请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一、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黄沙购销合同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伤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伤会赔偿多少钱?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及伤残等级来赔偿,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


·以什么标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以什么标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


·淮安农村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在任何地区都会有发生,淮安农村也曾发生过交通事故,无论是在哪里发生交通事故,少不了就是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任何的赔偿都要严格的按照标......


·收养小孩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收养小孩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收养小孩的时候,通常会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身份主体的不同,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就不一样......


·醉酒驾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么
      醉酒驾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么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


·网上小额贷款不还最终有什么后果 该如何解决
      网上小额贷款不还最终有什么后果该如何解决还不上小额贷款有哪些影响?会面临哪些后果???首先,若到了还款日期借贷人还未向银行还款,那么借贷人就......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一、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的附属债权而定的,规范主债权的合同就是主债权合同。抵押担......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双休?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双休?误工费不算双休,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一般实际工资是减去双休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