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的辩护词告知家属吗?
一、辩护人的辩护词告知家属吗?
需要告知,律师的刑事辩护词能让家属看,并且可以事先征求家属的意见。但是律师有独立的辩护权,不一定完全按照家属的已经进行辩护。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二、内容和格式
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
(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
(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
(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
(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
(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
(三)尾部
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
有关辩护词的主要内容应当由辩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涉及到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辩护人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进行处理,还应当与当事人的家属就有关情况协商认定,辩护意见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民事纠纷在庭审阶段也是需要遵守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条的,庭审阶段是庄严并且肃穆的。法官和检察院,同时也包括原被告......
·股权转让可以协商解除吗
不可以。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
·九级工伤鉴定情况公示表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九级工伤鉴定情况公示表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鼻梁骨折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因为经济纠纷和他人发生冲突,结果被他人打伤,造成鼻梁骨骨折。为了尽早拿到赔偿,当事人去做了司法鉴定。那么鼻梁骨折司法鉴定多......
·追讨欠款律师函范本是怎样的
追讨欠款律师函范本是怎样的如果借款人无法顺利的追回欠款时,往往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你,这个时候,律师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先给欠款人发一封追讨欠款的......
·嫌疑人不认罪应该怎么办?
嫌疑人和犯人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嫌疑人只是还是被怀疑的阶段,还没有达到犯人的地步要收处罚的程度。只是有这方面的可能,可能是这个案件杀人动机最大......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一、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无论何时,担保保证人的风险都是非常大的。首先需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章节......
·已注销企业申请的商标是否无效?
一、已注销企业申请的商标是否无效?公司注销以后,商标是可以转让的。商标转让必须在商标有效期内进行转让程序,一旦商标过了有效期,商标就是无效......
·买卖合同逾期结算诉讼时效届满后还可以起诉吗?
买卖合同逾期结算诉讼时效届满后还可以起诉吗?买卖合同逾期结算诉讼时效届满后还可以起诉,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
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一、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1、消极中止消......
·肇事逃逸后顶包怎么认定?
肇事逃逸后顶包怎么认定?1、肇事司机构成犯罪1)“顶包人”如果是一般主体(非第二种罗列的情形),则应定包庇罪;2)“顶包人”如果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