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单位集资房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1、如果集资房属于是婚前购房,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部分作出补偿;2、如果集资房属于是婚后出资购买房产,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3、如果集资房属于是婚前双方共同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产权为其中一方,那么离婚时产权房需要证明婚前出资不实赠予关系,不然只能对婚后还贷方就还贷和房屋部分做补偿。4、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单位集资房比较特殊,并非任何人想买就能买,就算是单位的职工,一般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取得购买单位集资房的资格。而要是取得购买资格的职工已婚,并且在购买单位集资房的时候也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那这样的房产一般都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隐名股东部分投资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隐名股东部分投资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一、隐名股东部分投资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


·2023年诈骗警察一般多久可以查出来其犯罪
      一,诈骗警察一般多久可以查出来其犯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


·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书就是离婚起诉书,也就叫做离婚诉状。这一般是由原告方来书写,然后提交给法院,这样才有可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么这......


·在我国离婚没房带孩子怎么办
      实际上从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也折射出了当今时代下的婚姻关系,有的时候真的是非常脆弱的。有些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人,认为只要......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现实中大多数选择这种方式离婚的夫妻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是......


·逃税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逃税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建设方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我国建筑市场庞大,各地每天都有工程项目开工。一个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需要多个单位参与其中。建设单位是工程的发包方及总承包方,也是工程......


·处方管理办法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药品的规定又有许许多多,我国更加注重中医,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都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那么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什么?处方药又可以简称处方,那......


·不离婚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可以,但必须具备特殊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必然遵循民间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密不可分”理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费用是多少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费用是多少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


·遗弃婴儿一般判几年,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遗弃婴儿一般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要柑橘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的分析。但是如果一旦构成遗弃罪的话是要对当事人进行判刑的。那么遗弃婴儿一般判几年,认定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