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一般是处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形有哪些?(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没有驾驶证的含义并不是说驾驶员当时还没有考取出驾驶证,不把驾驶证随身携带在身上或者在驾驶证丢失的情况下依然驾车行驶的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无证驾驶的这种行为会被醉驾所吸收,考虑到当事人不仅对价而且还无证,1到6个月的拘役由法官自由裁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词的内容由哪几部分组成
      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词的内容由哪几部分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词的内容由由序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根据《刑法》第153条的规定,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灵活劳动合同中的灵活就业是什么?
      一个大公司因为短期需要会聘用大量的临时工,工作任务完成后就马上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工作时间相较来说很短,但还是会签订一个灵活劳动合同以确定两者......


·劳动者不愿加班是否可以辞退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同时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要求。那在劳动者不愿加......


·1、原告
      1、原告原告是被赔偿的人,事故中的受害人,要写上受害人的相关真实资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上班的地方、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等情况。如果不是......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异议由谁审查?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异议由谁审查?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异议由法院的立案庭审查或者审判庭来审查。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由立案庭依法决定是否受理。诉......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适用的情况还是不一样的,前者它主要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所......


·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哪些?一、物证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


·集资诈骗罪需要多少人参与才能构成犯罪
      当一些人缺钱时,就会想到用非法的方式来获得钱财。而进行诈骗就是一种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方式,诈骗的形式有多种,其中就包括集资诈骗,来骗钱他人的......


·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


·女儿或儿子满18岁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不仅代表着夫妻关系的破裂,也意味着双方共有的人或物需要重新分割归属,如抚养权、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有诸多要素需要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