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没有劳动合同压工资怎么算?

一、没有劳动合同压工资怎么算?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公司扣工资不发如何维权?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小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合同,并且还存在不发工资的情况,这样做公司是违法的,员工投诉到劳动局,公司要给双倍工资赔偿,对于扣工资的部分,还会额外支付经济补偿款。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员工在平时工作中要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虚假诉讼罪能否自诉?
      犯虚假诉讼罪能否自诉?一、犯虚假诉讼罪能否自诉?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一、争议仲裁的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


·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哪里申请?
      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哪里申请?一、滕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哪里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分单位和个人两种情况1、应去哪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持有假币罪的范畴是怎样的
      生活中,制造、销售假币是一种害人害己的做法。其实,现如今的这种犯罪形式已经很少见,但是假币并没有根本的从市场上杜绝。还是有少数的犯罪分子抱着......


·不经背书取得票据不必然享有票据权利
      1、贴现银行未获得背书,未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规定,它不是票据权利人,也不是“实际权利人”,法律上也根本没有“实际权利人”这个称谓和概......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一、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不一定可以被判缓刑,具体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需要结......


·离婚起诉书写不写财产的分割?
      离婚起诉书写不写财产的分割?起诉书是否需要写就要看个人的主要诉求是什么,对于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写也可以不写的;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的,如......


·在试用期内
      在试用期内,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彼此的权利都是相对要薄弱一些的,但在此期间双方都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在试用期内单位就发现......


·打架斗欧和寻衅滋事那个严重?
      现在一些年轻人争强好胜,遇到一点事情就产生口角,甚至是大打出手,打架斗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同样,有的人每天无所事事,对社会不满,通过破坏公......


·火灾损失鉴定收费贵吗 ?
      火灾损失鉴定收费贵吗?一、火灾损失鉴定收费贵吗火灾损失鉴定不需要的收费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


·负担了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
      我们知道,离婚后不仅要分割财产和债务,还要解决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离婚后一方必须给抚养方一定的抚养费。但是,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