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传销被批捕后怎么判罚?

一、传销被批捕后怎么判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区分1.罪与非罪。应区分拉人头传销与直销活动中的多层次计酬。虽然二者都采用多层次计酬的方式,但是仍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从是否缴纳入门费上看,多层次计酬的销售人员在获取从业资格证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而拉人头传销需要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道具商品”,否则不能得到入门资格;二是从经营对象看,多层次计酬是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商品定价基本合理,而且还有退货保障。而拉人头传销根本没有销售,或者只是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许退货,主要是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三是从人员的收入来源上,多层次计酬主要根据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奖金,而拉人头传销主要取决于发展的“下线”人数多少和新成员的高额入门费;四是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看,多层次计酬直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产品销售业绩和利润。而拉人头传销组织则直接取决于是否有新会员以一定倍率不断加入。2.此罪与彼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一般违法人员,本着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的参与人员未达到人数、级别的标准但又侵犯市场秩序,或者违反了许可证制度时,则应根据其在传销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区别对待,作出不同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从事传销活动而被批捕的,必须在进行合法的审理后进行司法判决,具体情况下,一般应当对传销组织的领导进行从严从重的处理,而对于一般的参与人员,可以通过行政拘留或者行政处罚的手段进行处罚,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1、损害赔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


·划痕险小刮蹭是否有必要?
      划痕险小刮蹭是否有必要?划痕险是为车辆上的划痕所投的保险,关于开办划痕险的业务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同样,投保与否也是令人不得不深思的一件事,......


·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的计算《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单......


·公司法经理管理机构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经理管理机构职权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是因人而异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


·一、起诉离婚怎么转移财产合法?
      一、起诉离婚怎么转移财产合法?单方面转移就是违法,也就不存在合法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故意伤害罪致死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致死赔偿多少钱?故意伤害罪致死赔偿多少钱?一、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工伤?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强奸罪下了逮捕证就要判刑了吗?
      一、强奸罪下了逮捕证就要判刑了吗?强奸罪下了逮捕证不一定就要判刑了,批准逮捕仅仅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有罪,如果审理之后无罪不需要判......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


·产品质量不合格退货的民事责任类型?
      产品质量不合格退货的民事责任类型有哪些一,产品质量不合格退货的民事责任类型有哪些1.根据民事责任和否由合同关系引起,民事责任的主要类型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