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墓一级文物判多少年?

盗墓一级文物判多少年三年或者十年,自首刑期应该会相应的减少。《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关于从犯,《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判处多少年,法官有裁量权。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墓罪视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很多行为人为了获得利益,到一些文化遗址进行盗墓,我国法律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了定罪,顶盗墓罪,对于一般情形,只是出三年以上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所以量刑是比较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职员应该怎样投诉用工单位?
      一、职员应该怎样投诉用工单位?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


·一级工伤医疗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一级工伤医疗自费部分由谁承担?1、一级工伤医疗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医疗费一概由用人单位承担。举重以明轻,职员要求单......


·法律援助诉讼费是多少?
      法律援助诉讼费是多少?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


·重庆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现上升的趋势,不少夫妻感情生活不和时就会选择离婚。在重庆,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没有谈成离婚,则主张离婚一方可以走法律渠道,向......


·诉讼中原告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诉讼中原告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一、原告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诉讼过程中,只要公民符合以下几种情形,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贩毒200克以上会判多少年?
      世界上很多国家对贩毒行为都是给予了严厉打击的,在我国也不例外。认定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时候,并不会实际考虑贩毒的种类和具体的数量,但要是进行......


·单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这个词我们都不陌生,可以说很多人都接到过诈骗电话,基本上都是骗子会编造一个理由让人们去相信,以此来骗取人们的钱财。刚刚说的我们您可能都知......


·聚众持械劫狱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聚众持械劫狱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聚众持械劫狱罪的刑事责任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聚众持械劫狱罪】聚众......


·疫情期间免租金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免租金的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免租金的规定是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比如说厦门市就出台了积极应对肺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的......


·笔迹鉴定什么时候做才可以?
      笔迹鉴定什么时候做才可以?对什么时候做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审理的各个阶段都可以提出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


·租房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租房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确切的讲,房屋租赁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我们对象是一些个体人员,假如半路退出,对方又不可能马上找到下家租户,这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