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侵权案件最高赔偿是多少金额?


  一、商标侵权案件最高赔偿是多少金额?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
  
  
  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3、法定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这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是适用第一种计算方式还是第二种计算方式,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式。
  
  
  二、常见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九)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十)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了商标说明自己的产品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如果有他人进行侵犯的话,就会得到法律的惩罚,而对于处罚的标准就要持案件的实际情况,一般损失越大,所赔偿的金额就会越多,但一般是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鉴定时医生都看什么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一直是法律工作者关心的问题。其中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在因工受伤得到合理合法补偿的必经程序。但是很多工友对工伤鉴定并不熟悉。有的会......


·在我国单位工伤什么时候鉴定
      在我国单位工伤什么时候鉴定按现行规定,工伤鉴定在伤情稳定之后去申请伤残鉴定比较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
      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一、法院收取的费用:1、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流程是怎样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方式主要有几种?1、资产收购,以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收购标的的收购;2、股权收购......


·商标侵权涉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涉刑立案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起刑标准定为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


·侵犯商标专用权抗辩事由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抗辩事由有哪些商标专用权也就是商标权,实践中很多不经过商标权人同意而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都会构成商标侵权。但也有可能存在一些抗辩......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有哪些?根据我国行政法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是指对违反行政规范的公民、法人依法给予一定的行政制裁,主要是起到了惩治犯罪的目的。......


·合同法关于卖方附随义务的约定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卖方附随义务的约定内容有哪些?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


·个人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增资协议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增资协议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增资扩股一方面可以扩大公司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增资也可以用来投入到公司的新项目当中。不管怎样,增资都是有利于公司......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店长只是老板聘请的员工,当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店长是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