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罚没款缴纳滞纳金在哪


  一、交通罚没款缴纳滞纳金在哪
  
  
  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你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简单说就是现场违章15日内必须处理,否则就有滞纳金。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只要不去交警机关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不交罚款就有滞纳金了。
  
  
  二、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1、滞纳金不能超罚款
  
  
  105号令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解决高额“滞纳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
  
  
  105号令借鉴了《行政强制法(草案)》的立法精神,第52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异地违章信息将转入本地
  
  
  近年来,许多车主在异地违章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并未将违章信息转至车辆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公安部105号令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新规定。此次修改,在违法信息的审核、录入、消除、转递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在违法处理中的作用,解决因转递不及时影响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办理车管业务的问题。
  
  
  三、交通罚款滞纳金去哪交
  
  
  当事人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去收款银行缴款即可完清手续;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告知书》去处罚决定单位查询。
  
  
  综上所述,如果自己行驶的车辆有交通罚款的应该及时的去处理,罚款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就会产生相应的交通罚款滞纳金,会按照每天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进行计算,都是会按照规定进行缴纳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合法吗?
      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合法吗?亲上加亲的事情我们都听说去,大抵都是孩子嫁过去双方成为亲家,又介绍亲朋好友与对方兄弟姐妹介绍,父亲与婆婆领结婚证......


·宣告死亡后的财产继承时间是什么时候?
      宣告死亡后的财产继承时间是什么时候?宣告死亡,视为死亡,产生继承。宣死亡在法律上就视为死亡,产生死亡的法律效果,当然其财产可以被依法继承宣告死......


·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因为世界各国对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有所差异,以下仅为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居所......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期间等均无限制,致......


·净身出户不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主要涉及到两个大问题,一个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一个是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协商一致之后,就需要协商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未获得抚......


·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哪些人
      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哪些人?《民法典》(自2021年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起诉期限都是为一年,但是具体的起算点不同,主要有以......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若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所规定,或是以欺骗手法或者其他不正当......


·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


·行人要是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行人要是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一、行人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


·哪些病不适合收养孩子?
      有哪些病不适合收养孩子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传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