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


  一、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版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就发表或者是复制他人的作品等,具体的侵权想你给我如下: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 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 剽窃他人作品;
  
  
  6、 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
  
  
  7、 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8、 未经许可,出租电影类作品;
  
  
  9、 未经许可,录制、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表演者的表演;
  
  
  10、未经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物的版式和装帧设计;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播放、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14、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音像制品,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表演;
  
  
  15、未经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制作的音像制品;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17、未经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其作品、制品上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
  
  
  18、未经许可,故意删除可改变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留在作品、制品上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二、侵犯版权要赔偿哪些
  
  
  侵犯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为应当有以下赔偿:
  
  
  (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侵犯版权的方式还是比较多的,任何人若是为了报复或者是为了另一利益,都有可能会实施侵犯版权的行为,故此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只要当事人发现自己的版权被侵犯,就一定可以通过向司法机关起诉等方式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相关流程有哪些?
      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相关流程有哪些?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听到抵押房屋来进行贷款行为,其实在抵押活动中,抵押汽车也是抵押中的一种,由于汽车价值非......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对于起诉及受理的限定性条件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对于起诉及受理的限定性条件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新增的一个规定,主要是为了救济第三人的权益,其含义是指如果第三人由于种种原因没......


·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
      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一、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


·侵权的法律案例是什么?
      侵权的法律案例是什么样子的侵权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而侵权的法律案例更是层出不穷。每一个侵权案子特点都是鲜明的。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侵权的案例很多......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协议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丙方(中介方):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


·农民朋友应如何应对违法征地?
      农民朋友应如何应对违法征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中......


·借款合同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吗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以被告住所地管辖为标准和原则。只有民事诉讼法或者民事诉讼......


·中国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中国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民事诉讼法庭前准备需要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庭前准备需要哪些(1)证据分析。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2)确认开庭时......


·委托近亲属辩护的规定是什么?
      委托近亲属辩护的规定是什么?委托近亲属辩护的规定是需要写一个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被委托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