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房租滞纳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房租滞纳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二、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其中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就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司法解释对约定违约金过高、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情形也规定了具体可参照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租没有按照交纳的情况下,可以在合同中就有关滞纳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约定,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标准对房租滞纳金进行支付,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条款规定,如果双方对滞纳金的支付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司法诉讼来进行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计时收费(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二)收费......


·夫妻离婚后谁可以探视孩子怎么办?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离婚案件数目与日俱增,在夫妻感情无法维系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婚。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争夺或者是探视权落实......


·商业险能赔偿所有费用么?
      商业险能赔偿所有费用么?并不一定可以赔偿所有费用,还需要结合事故责任情况而定。商业三者险的车险赔偿范围与交强险类似,包括: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


·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讨债
      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讨债一、债权人应该怎么起诉讨债债权人起诉讨债要做好如下工作:1、准备证据材料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


·新《民法典》婚前男方首付买房 离婚后怎么分
      现在我国各地房价普遍比较高,所以在结婚时买的房,大都只能支付首付,剩余部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于新婚姻法婚后男方首付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


·适用监外执行条件都有哪些
      适用监外执行条件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主要是买房者的信用要好。买房子我们要注意下买房的条件,不少的城市对于买房都是有要求和条件的,达......


·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
      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一、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董事可以不是股东的,董事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这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法......


·遗产继承官司需要请律师么
      遗产继承官司需要请律师么如果你自己有能力可以不请律师。法律不强行要求必须请。但是,法律问题非常专业,非专业人士很难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你......


·房产质押贷款委托他人办理可以吗?
      房产质押贷款委托他人办理可以吗?一、房产质押贷款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么?房产抵押贷款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但在交由他人办理的时候,需要办理委托......


·非法集资打条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是还是不法分子为了牟利为进行集资,而非法集资往往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此时受害人如果在掉入了集资的陷阱中是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