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注册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委托书的内容有商标所有人信息、侵权人信息、无效宣告的情况、答辩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法律依据《注册商标法》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关商标无效宣告的条件以及处置情况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到商标无效宣告的答辩情况,应当根据答辩请求来进行处理,对方提出的相关问题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答辩,避免出现答辩错误,或者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导致答辩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一)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二)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


·在校实习生可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在校生身份不能成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障碍。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公寓能办房产证吗?
      不可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私自出让。因而农民公寓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管理法》规定,农......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一、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基准保费乘以相应费率系数表中的适用系数。具体的车险费率,建议您咨询各家......


·解押拿到他项权证后多久能注销
      把自己的一些很重要的合法财产抵押出去,当时只是为了满足或者实现当前的目标,但是谁也不会说抵押出去以后就对抵押物不闻不问了的。因此,在解除抵押......


·一、老人的遗产不立遗嘱怎么办?
      一、老人的遗产不立遗嘱怎么办?老人的遗产不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202......


·上海市房屋质量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上海市房屋质量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2、建立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


·民事诉讼委托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委托书怎么写?民事纠纷由法院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可以有当事人自己或者当事人委托代理律师来发起诉讼,如......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一、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1、出版补助的金额一般合同中都要注明作者需要补贴的金额,金额有时候包括审稿费,......


·总公司和分公司签销售产品合同是否合理
      总公司和分公司签销售产品合同是否合理?1、总公司和分公司签销售产品合同是不合理的,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


·放弃继承权可有附加条件吗?
      放弃继承权可有附加条件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