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人无偿借给公司车的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私人无偿借给公司车的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私人无偿借给公司车的租赁合同的规定是内容有双方当事人信息、个人汽车情况、租赁情况、无偿租用说明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当代社会,私人无偿的借给公司车的租赁合同是非常常见的,在这个租赁合同当中必须要签订相关的内容,否则不会发生法律的效力,而无偿合同由于另外一方面并不承担着相应的义务,所以必须要予以重视,否则很容易在法律上面发生一些争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实际占有是否能够适用?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实际占有是否能够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未实际占有是不能够适用的,租赁权作为物权化的债权,应以租赁人对租赁物实际占有、使用作为设......


·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特点有哪些
      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特点有哪些一、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指专注投资于企业并购的基金,其通常的运行模式是以股权收购的方式参与或取得目标企业的控......


·可以入股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吗?
      可以入股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吗?非法人公司无独立法人地位,无法接受入股,只能投百资于该分公司的法人公司。投资人以实物、无形资产(不知你所说的网络资......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多久虽然我们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就取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权,但由于这类房产都是在国有土地上修建的,此时仅仅对国有土地拥有一定年限的......


·刑事案件立案前可以传唤吗?
      刑事案件立案前可以传唤吗?刑事案件立案前可以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加班把活干错了要赔偿吗?
      加班把活干错了要赔偿吗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


·寻衅滋事罪另案处理什么意思?
      寻衅滋事罪另案处理什么意思?寻衅滋事罪另案处理就是将有关犯罪嫌疑人从本案中分离出来与其他案件共同处理或者单独处理的情况。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


·经济犯的关押规定是什么样的?
      经济犯的关押规定是什么样的?经济犯的关押规定是和普通的犯罪人一样实施分类关押,经济犯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相对于暴力犯罪说的。如贪污、诈骗等。都......


·判决不解除合同案例分析
      判决不解除合同案例分析一、案例回顾我国《民法典》为了防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在相对人违约以后,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特别在合同的法定解......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


·国企签完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国企签完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