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一、什么是工程招标
  工程项目招投标是指业主对自愿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评议和选定的过程。业主对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容量、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等予以明确后,向社会公开发标或邀请招标,承包商则根据业主的需求投资。业主再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程报价、技术水平、人员的组成及素质、施工能力和措施、工程经验、企业财务及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分析、择优选择中标人后与之鉴定承包合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招投标可以为建筑弱电系统总承包项目中的一个子系统;也可作为一个独立的专项工程承包,其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和施工的招投标工作。
   二、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包含哪些重点内容
  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重点应注意以下方面:
  1、投标人需知;
  2、合同条件;
  3、设计图纸;
  4、工程量。
   三、投标书书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投标人根据工程规模核准工程量,并作询价与市场调查,这对于工程的总造价影响较大。
  编制施工计划 一般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劳动力计划,原则是在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的前提下,如何降低成本和增长利润。
  工程投标报价应进行单价、利润和成本分析,并选定定额与确定费率,投标的报价应取在适中的水平,一般应考虑综合布线系统的等级、产品的档次及配置量。工程报价可包括以下方面: 设备与主材价格根据器材清单计算;工程安装调测费根据相关预算定额取定; 工程其他费包括总包费、设计费、培训费等; 预备费;优惠价格;工程总价。
  通过以上简短的介绍,我们基本能够对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的撰写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方案、综合布线工程实施、图纸设计、投标承诺书及售后服务几部分内容。而弱电工程始终是一个大项目,如果想做到万无一失,成功竞标还是需要您寻找专业的法律咨询。发现投标书中的漏洞,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怎么约定
      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怎么约定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在男女双方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


·深圳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深圳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一、深圳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处罚标准:、(一)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


·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哪些情形
      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哪些情形一、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哪些情形(一)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与确认我国现行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


·刑事案子二审后还能抗诉吗
      一、刑事案子二审后还能抗诉吗?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子女抚养权变更影响其继承权吗
      子女抚养权变更影响其继承权吗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


·对于合同毁约要承担责任吗?
      对于合同毁约要承担责任吗?合同毁约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中有约定责任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说......


·醉驾处罚标准拘留多久一般会拘留15天
      醉驾处罚标准拘留多久一般会拘留15天,最多6个月。醉酒驾车已经危险驾驶罪,处拘役,拘役最高是6个月。《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盗伐林木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盗伐林木犯罪构成具体是什么(一)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2、......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


·售卖假药怎么判刑
      如果卖假药的行为对身体健康没有侵害,则可能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


·闯红灯扣几分
      闯红灯扣几分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记6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