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行为人贩毒是死刑吗?


  一、犯罪行为人贩毒是死刑吗?
  
  
  不一定会被判死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毒被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贩卖海洛因50克“可以”被判死刑,但不是“必然”被判死刑:
  
  
  50克以上,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0~50克,7~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克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二)而对于其他毒品,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行为人贩卖毒品,最轻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这在刑法的量刑中是比较重的刑罚了,因为毒品对于人的身体健康会有很大的危害,犯罪人贩卖毒品的行为就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只要贩卖的毒品数量多一些,或者是处于一个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等,是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一、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范文怎么写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一、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


·危险废物的性质鉴定
      危险废物鉴定包括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规定的程序,判断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鉴别固体废物是否具有危......


·民事诉讼法起诉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起诉程序是什么?一、提交起诉书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


·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具体应该怎么做?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生活中选择出轨,而出轨之后,感情生活会一步一步的破裂,破裂之后,选择离婚,可离婚带来很大的一个麻烦,孩子由谁来抚养,在......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一、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


·工伤鉴定的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进行工伤鉴定一般是在做了工伤认定之后,并且还要求此时认定的结果是构成工伤才行,否则也就没有进行工伤鉴定的必要了。而在工伤伤残等级中是进行了不......


·逮捕的法定羁押期限有多长
      一、逮捕的法定羁押期限有多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诉法第124条的规定,应自逮捕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


·贩卖烟草是什么罪行
      如果取得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


·公司增资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一、公司增资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公司增资需要材料都有哪些一、公司增资需要材料都有哪些?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4、公章、......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中的无效情形
      在房地产兴起的时代,不仅商品房买卖火热,农村房屋更是炙手可热,相对于城市中价格高昂的商品房来说,价格低廉的农村房屋更受到购房者的亲睐,的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