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公司只让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当然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加班费的标准,至少应当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允许公司高于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但是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费。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要是职工拒绝了单位的加班要求,单位不能以此为借口克扣职工工资,更加不能因此将职工辞退。但是也要注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职工是不能拒绝单位的加班要求。当然,职工加班了,单位也需要支付其一定的工资报酬,也就是我们说的加班费。若不支付或者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则单位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满16周岁童工界定法规是什么?
      童工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汇,也是一个在全世界都常见的一种现象,全世界对于童工的年龄限制不同,我国把年龄满16周岁作为童工的界定,对于国家规定......


·侵犯专利权会怎么量刑
      情节严重的会判刑。专利侵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的民事侵权,另外一种是假冒他人专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


·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解释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司设立之后,并非是永久存续的,在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由,或者一些......


·行政强制措施产生的费用哪些是行政单位承担
      行政强制措施产生的费用哪些是行政单位承担一、行政强制措施产生的费用哪些是行政单位承担?(一)行政机关因查封、扣押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财物而发......


·高空坠物责任险范围 一、高空坠物责任险范围? ? 高空坠
      高空坠物责任险范围一、高空坠物责任险范围??高空坠物险顾名思义,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业主投保了该险,......


·一、劳动合同人社局盖章么?
      一、劳动合同人社局盖章么?劳动合同人社局不需要盖章的。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边签字或许盖章即可生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则劳动......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二、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后劳动条件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和其它违法情形......


·租房漏水到楼下谁负责?
      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如果遇到屋内的设施出现了问题,往往都是会找房东来维修处理的,但有些时候房东却认为是租客的原因导致出现的问题,因而也会拒绝维......


·个人可以申请做精神司法鉴定吗
      司法鉴定的结果往往代表着权威,代表着公正。许多时候人们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对一件事情定下结论,所以经常会有人去做司法鉴定。那么个人可以申请做......


·居民噪音标准与时间规定周日
      扰民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


·自诉案件的判决规定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的判决规定是怎样的?自诉案件的判决规定是按照《刑法》当中的相关犯罪罪名来进行定罪量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