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孩子多大时离婚才可以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时离婚才可以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二、哪些情况下孩子可能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八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离婚夫妻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时候,建议最好协商约定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金额,这样对孩子造成的伤害相对才是比较小的。若是在抚养问题上无法协商达成一致,而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最好能够提供对自己有利或者对对方不利的证件,这样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胜算才会比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为什么?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


·去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去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一、去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正常情况: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公证服务收......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一、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成立借贷......


·拿了结婚证返还彩礼有什么规定
      一、拿了结婚证返还彩礼有什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内脏工伤算作几级工伤?
      任何一个正规的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都会帮其购买五险一金,工伤就是其中的一种保险,是为了补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后所损失的经济。工伤赔偿多......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四要件是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工作生活中劳动关系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要满足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我们就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和我们签订劳动协议合同,超出一......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证明相关知识汇总?
      天灾人祸是我们不想遇到的事件,但是遇到了我们只能调整好心态去解决。交通事故是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最多的事故,一旦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就有可能造成人......


·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为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您做工伤鉴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替自己争取一个合理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自己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耽误的时间比较......


·外商投资法资本流动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
      外商投资法资本流动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一、外商投资法资本流动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①经济增长与资本供求;②利率和汇率差异;③国际分工与专......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割,有什么标准?
      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夫妻选择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逐渐成为热点,同时也是焦点。人们往往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而苦恼不已,那么离婚后夫妻的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