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公司名誉权法律后果是什么?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侵害公司名誉权法律后果是什么?侵害公司名誉权法律后果是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二、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等。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等。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名誉权不仅仅会侵害到自然人的,公司的名誉权也有可能会受到侵害,具体来说公司如果受到的话可能比自然人还要更加严重,因为公司在外面会存在一个企业的形象,如果名誉权受到损害,使这个形象大打折扣,从而产生一些经济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
·不准批捕的什么时候释放
不准批捕的什么时候释放?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马上释放;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
·女方怀孕期间民政局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在女方怀孕期间民政局可以办离婚手续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像家庭装修这样的小工程,涉及到的人、材料相对较少,但是也是比较容易出现纠纷的。所以,双方在谈好装修方案后,应该......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管理法》相关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
·犯罪分子拿判决书会被收监吗?
犯罪分子拿判决书会被收监吗?是否会被法院直接收押(即逮捕),关健是要看法院是否在判决时适用缓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没有被法院判......
·一、工伤保险待遇代理意见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代理意见是什么我们知道如果发生的一些工作性的伤害的话,那么是需要及时的去相关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因为只有确定了伤残方面的......
·遗嘱应该有哪些内容
遗嘱应该有哪些内容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
·劳动法产检是否扣工资?
劳动法产检是否扣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就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
·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
·一、交通事故人员死亡保险公司赔偿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员死亡保险公司赔偿需要的手续有哪些?1、如果是负全责,需要通过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向保险公司客服做案件信息记录,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