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红比例怎么确定的?

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红比例怎么确定的?实务中,很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约定的分红标准是按照各自除投资比例或出资比例进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如果股东间没有约定,那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而不是按照认缴的比例分配;如果公司股东对利润分配有其他约定,例如不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而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或直接约定各股东获得利润的比例,而不考虑出资比例问题,都是可以的,只要股东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甚至可以约定某股东放弃分配利润的权利,但是不能约定某股东不承担股东义务。二、何谓分红?简单来说,就是对公司经营获得的利润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分红针对的对象仅仅是公司的股东,但是有些公司为了鼓励非股东担任的高管或其他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员工,也会给予一定比例的分红。三、是否利润都可以被分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只能是税后利润,而不能是会计利润或利润总额。而税后利润也并非能全部被分配给股东,需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处理:1.若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该亏损;2.亏损弥补过后,还需提取其中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才可以用来分配。四、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能否分配?依据现行的《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五、违法分配利润有什么样的后果?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上述的分配原则,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权利义务相对的条件下,股东在公司利润分红时也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的利润,当然在例外情况下,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相应的分配比例,或者是股东之间有相应约定时,也可以不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红。应当注意的是,公司在分配给股东利润时,不应当将全部利润都分配给股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实行的是什么?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实行的是什么制度?我们知道,因工程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和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不管是施工人员,还是工程的使用人员都应给予足够......


·没接触算不算肇事逃逸
      没接触算不算肇事逃逸?一般不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机动车离开现场并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不会构成交通肇事逃......


·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
      现在很多公司规模都很大,下面有很多分公司,有时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这里就涉及到劳动关系转移。员工要结束原来的劳动关系,和新公司签署劳......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建筑工程的质量的界定一直是建筑领域的热点话题。关于误差的界定也一直是人们讨论的关键。务必熟记于心的评判标准,......


·农村易地搬迁需要补钱吗
      不需要,易地搬迁是国家给搬迁者补贴。易地搬迁是国家根据情况给与搬迁者相应拆迁补助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


·开设赌场罪法院让先交罚金有什么依据?
      刑法中规定了多种犯罪类型,不同的犯罪类型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因此再进行刑事处罚时要根据所触及的犯罪类型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刑法的规定为法院定罪......


·婚前协议的效力怎么确定 婚前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


·隐瞒离异可否判婚姻无效?
      隐瞒离异可否判婚姻无效?隐瞒离异并不能判婚姻无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况,隐瞒离异不属于婚姻无效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