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强奸罪或嫖宿幼女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二、组织和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卖淫者的意志。3、故意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组织多人卖淫的故意;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强迫他人卖淫的故意。三、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综上所述,引诱幼女卖淫是严重刑事犯罪,这种犯罪对受害人的身心危害极大,判定此罪成立的条件,主要看是否有引诱卖淫的客观行为。对于引诱强迫幼女卖淫,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幼女重伤死亡的,对犯罪分子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日益国际化、多元化,信贷融资方式也发生了很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日益国际化、多元化,信贷融资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对于最常见的质押贷款来说,原来存单、国债、汇票等票据类实物资产质......


·劳动者的职务发明什么意思
      劳动者的职务发明什么意思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


·交通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道路上的事故。这里的道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一款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


·诉讼标的和案由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标的和案由的区别是什么?民事案由和诉讼标的都旨在固定纠纷,帮助人们认识纠纷的本质,它们都在框定原告起诉的对象,法院裁决的对象,二者都是民事......


·刑事诉讼法附加民事的规定是什么?
      通常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都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解决主要是以协商为主法律为辅,而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刑事案件的情况,刑事案件一般都是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轻伤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伤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天津户口房屋买卖政策是什么?
      一、天津户口房屋买卖政策是什么?1、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


·行政处罚非法采石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非法采石的规定是什么?很多不法商贩为了金钱非法采石,导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国家财产的破坏。非法采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行政处......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一、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


·校园贷诈骗方式有何特征
      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需求的膨胀也随之而来,特别是大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