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为了方便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的同时,又特别规定,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归纳和总结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对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与现行规定一致,但在个别方面补充了新的规定:
  1、规定了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同时补充规定了新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规定了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规定了代理人。
  (1)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法定代理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3)指定代理人。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行文至此,相信您已经知道我国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只能是书面形式了吧,此时就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导致劳动争议不被受理。同时,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要注意时效问题,超过规定时效的,也是有可能导致争议不被受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退赃款是在公安局退吗?
      退赃款是在公安局退吗?可以退到公安局,也可以退到正在办案的司法机关,退赃款即赃款退还,一般指犯罪分子将其在犯罪过程中的非法所得的所有赃款或者赃......


·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有哪些?
      一、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有哪些?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


·正常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
      正常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一、正常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依据......


·定金可以用口头形式约定吗
      定金可以用口头形式约定吗?口头定金,只要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但是可能存在举证困难等问题,最好用书面形式约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一、上海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


·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判刑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判刑规定是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电信诈骗1万判几年
      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房屋出租应具备什么条件
      现实生活中,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十分活跃,尤其是在大城市,很多人因为有几处房产,因而选择将暂时闲置的房屋出租出去,法律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不能作为证人的人员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不能作为证人的人员有哪些?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证人证词是法院认为的非常关键的案件审理要件。因此,对证人是否具备举证能力,也是法......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有什么后果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有什么后果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当然还是会存在特殊的情形,如诉讼时效为一年的、两年的等等。那要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话会有怎......


·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有何影响
      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有何影响在公司发展壮大的历程中,一定会遇到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融资”。融资作为公司发展壮大的资金基础,目前主要有发行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