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网上通缉是批捕吗?

一、法律规定网上通缉是批捕吗?
  
  不是批捕;
  
  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二、批捕在逃没有抓人是否可以网上通缉?
  
  可以,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书面命令。通缉令一般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及衣着、语音、体貌等特征和所犯罪名等,并且附照片,加盖发布机关的公章。缉捕归案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通知撤销通缉令。
  
  三、发布通缉令注意事项有哪些?
  
  1、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
  
  2、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3、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
  
  4、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令。
  
  四、在侦查阶段发布通缉令有什么要求?
  
  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公安机关在发布通缉令时,有发布范围的限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2款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在实践中,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毗邻的和有固定协作关系任务的省、地、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相互抄发通缉令,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跨协作区通缉重要逃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报请公安部,由公安部发布通缉令。
  
  2、通缉的对象只能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当然包括已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网上通缉不同于批捕,批捕的范围更广一些,对于在逃的犯罪人员或者是可疑的犯罪人员,执法人员就会用不同的方式来进行抓捕,这也是为了让犯罪人员可以更快的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跟公司签空白劳动合同有效吗?
      跟公司签空白劳动合同有效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要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有些公司......


·同等责任也分情况:
      同等责任也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


·现在的小孩们的智力和心理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可能让很
      现在的小孩们的智力和心理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可能让很多为人父母的自己都会觉得非常的惊讶,所以不见得孩子们在特别小的时候就不知道爸爸妈妈们之间的感......


·最高法关于变更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离婚问题已经成为很多人需要去重视的问题,因为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根据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率还有上升的趋势,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去解决的......


·自广州市推出租售同权政策以来,该政策受到了广泛关注,媒体也在
      自广州市推出租售同权政策以来,该政策受到了广泛关注,媒体也在跟进报道,租售同权推翻了长久以来拥有户口才能入学的现象,使得许多租房者的子女可当......


·非法集资罪最少判多久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反法律,通过不正当途径,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应当受到刑事追究,对使用诈骗方法......


·精神病抚养孩子权是如何规定的?
      孩子的监护人在父母离婚时会发生变化,夫妻双方在离婚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的分配等问题进行协商,但是若此时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


·公司注册需要几天 公司注册每一个流程
      公司注册需要几天公司注册每一个流程步骤都会有时间的限制,我们在办理每一个流程中要掌握好时间,以防止错过办理其他事项,我们会为您介绍公司注册......


·如果恶意砸车报复怎么判刑?
      恶意砸车报复怎么判刑?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


·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有影响吗?
      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有影响吗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这个时......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内容是什么
      虽然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具有有效的婚姻关系,但这并不影响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要是日后父母分手的话,也是应当支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