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专家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专家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邮政法》第八十条 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情况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犯罪嫌疑人可以请辩护律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轻罪辩护,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续展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续展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商标续展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委托人(甲方):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


·为什么大型超市有五险一金?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工作都要求去办理五险一金,包括在超市的一些工作都需要办理五险一金,那么很多人就想问了,为什么大型超市有五险一金?今天我们结合......


·起诉离婚具体流程怎么走?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若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要按照规定走流程。当然,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流程是不一......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什么?生效要件有哪些?我们在生活当中,刚刚购买了一份保险,但是我们却还是有许多细节不太了解的,比如保险合同生效的条......


·减轻处罚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减轻处罚申请书如何书写?申请书先认真检讨自己的错误,其次在婉转的提出自己的原因比如领导出差,如果全额交纳罚款的话,可能不能正常的生产......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法律......


·个人信息泄露的影响有哪些?
      个人信息泄露的影响有哪些?我们上网的时候,经常会注册一些网站和账号,有的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对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够......


·一、非营运车辆事故误工费由谁赔偿?
      一、非营运车辆事故误工费由谁赔偿?由事故责任认定方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


·民法总则将人事权利分为几类?
      民法总则将人事权利分为几类?我国正式颁布了民法典,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人事权利及民事纠纷解决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民事主体而言,只有......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只不过二者通过方式不同,这也就是他们之间的不同点。除此......


·一、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