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1、 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1、重大复杂的事故,73天内作出;如果有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98天内作出。
  
  2、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58天内作出。
  
  3、一般需要检验、鉴定的,33日内作出。
  
  4、无需检验、鉴定的,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
  
  四、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单独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为15年,即使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不可能判处死刑
  
  可见,误工日期的计算方法还是非常多的,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误工日期都不能以受害者个人的感觉为准。还有一种情况是受害者因为这场交通事故已经不幸成为了残疾人,这样一来误工日期的计算也很明确,因为拿到报告后就不能再继续计算误工费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吗?
      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吗?抢劫罪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延期,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公司运营时期自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当公司出现周转不灵的问题时,公司法人代表为解决问题,向他人......


·民法总则连带责任份额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民法总则连带责任份额的确定原则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借贷关系中,担保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我国......


·我国常见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建立一般都是通过劳动合同来实现的,劳动关系随着市场的需要也是有好多种的,我国常见劳动关系都会在市场运作中遇到,但是常见的劳动关系一......


·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
      在征地拆迁之后,依法会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所以政府会修建一部分房屋用于安置被征地或者拆迁的大众,这就是拆迁安置房。一般的商品房是可以贷款......


·非法集资集资对象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检法机关发现非法集资案件当中,涉案金额之所以特别重大,就是因为非法集资对象人数是特别多的。由此,其实我们也可以看出,非法集资案件当中的......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


·借钱给朋友几年了没有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
      借钱给朋友几年了没有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


·有组织犯罪是集团犯罪的最高形式吗
      一、有组织犯罪是集团犯罪的最高形式吗不是,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而有组织犯罪不一定是团伙作案。犯罪集......


·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一、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


·小区电梯里广告费归谁所有?
      小区电梯里广告费归谁所有?小区电梯里广告费归业主所拥有,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的分配。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1、利用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