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要如何避免二手房违约?

一、要如何避免二手房违约?
  
  1、查实是否有其他产权人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即使产权人没有签字,但事后明确追认的,合同依然有效,否则合同将因为侵害了部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而归于无效。
  
  2、卖家拖延接受付款的行为需谨慎
  
  二手房买卖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如果在通知卖方收款的时候,卖方以出差、不便等理由,一直没有提供账户接收款项,一般卖方都希望能尽早拿到房款,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卖方为了拖延你的付款时间,等过了合同约定的延迟付款的最大期限后,卖方就可能会起诉你迟延付款,主张合同无效,然后趁机将房子再转入给别人。
  
  3、注明违约条件
  
  购房者应当在主要合同内容中注明:“若是由于某一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那么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向违约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而违约一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违约金返还给对方,还得依法赔偿损失。”也可以适当加重卖方的违约责任,使卖方不敢轻易反悔。
  
  4、留存证据
  
  为了避免买卖双方违约的情况,双方均要注意保留在协商过程中的证据,包括视频录像、通话录音、短信记录、微信记录等,也可以签订新的书面协议。
  
  二、二手房签约注意事项
  
  1、证件准备齐全
  
  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房,签订合同时都要带齐相关证件,卖方需携带房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已婚的还需带上结婚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契税票原件及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原件;买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所需款项。
  
  2、避开阴阳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节省一部分的交易税费,很多购房者选择了签订“阴阳合同”。看上去“阴阳合同”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一笔交易税费,实际上,这里面的巨大风险才是不能忽视的。
  
  3、户口问题要注明
  
  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除此之外,还要在合同中标注违约责任,如果房主户口迁出晚于这个日期,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4、保证交易资金安全
  
  现金交易的风险比较大,很多初次置业的购房者可能有所不知,现金交易并不安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方便。
  
  在当今社会中也是会有许多公民会选择购买房产,那么在购买房产时也是可以购买房地产公司的一手房以及二手房的,为了避免在购买二手房时出现任何的违约行为,当事人双方也是需要提前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以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比如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


·施工方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
      施工方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很多,其中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施工方管理不善导致的。在双方签署工程承......


·遗嘱见证的含义是怎么样规定的?
      遗嘱见证的含义是怎么样规定的?所谓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


·取保候审一年后可以出国吗
      取保候审一年后可以出国吗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境。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一年后就解除了取保候审,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会限......


·公司法企业需要清算依据什么规定?
      公司法企业需要清算依据什么规定?中国企业所有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例如在企业如果出现经营困难而不能无法在......


·衢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规定?
      衢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规定?一、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一)支付标准1、住宅房屋:(1)搬迁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60㎡以内(含60㎡)的搬迁费......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的条件中,自诉人需要搜集切实有力的法律证据,向法院提交自己的诉状,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关于......


·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
      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一、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


·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在确定为工伤之后的休养期内或者正在接受医疗期间,之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但是比较含糊。所......


·出租车遗失物品报警对方拒不归还怎么办?
      出租车遗失物品报警对方拒不归还怎么办?在日常生活中,遗失东西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在大多数情形下是在坐出租车时丢失手机等贵重物品,在发现自己的......


·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一、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