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二、本罪的处罚标准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国《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三、消费者投诉要提供哪些材料?消费者提交的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三)有关证据。消费者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四)明确、具体的诉求。做假冒伪劣商品已经没有最基本的底线了,关键是很多时候消费者花同等的价钱买来的商品却是质量不达标的,如果是普通的商品,也尚不及危害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但食品、药品的制造都能够作假,对构成犯罪的,国家司法机关必须要重拳出击进行打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黑龙江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只要造成的损害高于5万元就达到了黑龙江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此时只要受到侵害的主体,不原谅实施犯罪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用公证吗?
      遗赠扶养协议用公证吗?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遗赠扶养协议......


·立案后第几天是审查起诉阶段
      立案后第几天是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问题刑事诉讼法及刑法当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从立案到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需要经过多长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但是到了审......


·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


·家暴法律如何认定家暴
      在我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自我权力意识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对于自我保护以及男女平等方面的一个认识和重视。现如今,我国仍存在许多人......


·如何对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区分
      如何对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区分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


·公司改名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改名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改名流程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什么2023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什么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


·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但究竟具体行为是否构成此罪,还需要......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后还能上诉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某人上诉被驳回的情况。印象中,驳回往往是法院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的判决。而人们对于上诉被驳回的规定及后续处理方法却不......


·关于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
      关于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吗?可以是无偿的,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