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诉讼被告不领传票不立案吗?

离婚诉讼被告不领传票不立案吗?需要立案,审理前提是原被告双方接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通知被告前来领取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但若被告存心为难原告,想拖延时间,就会使人民法院送达程序不能顺利进行,显然这会影响审理的期限。具体情况如下:1、到被告方居住地点送达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本人,被告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2、 被告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3、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4、 如果受送达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5、如果经过上述送达程序,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 司法解释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听到“离婚诉讼”这个词,那么离婚诉讼被告不应诉应该怎么办。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夫妻双方都出庭有利于法院了解事实,公正审判。但是也有被告人故意不出庭的情况发生,当被告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被告故意回避,拒不配合,原告应当法院提供被告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由法院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法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以后,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片是,那么肯定是涉及到双方到进行庭审的,如果一方拒不接受传票或者出庭的,法律上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定,并按照缺席判决进行判决,具体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批捕科办案程序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按照律法规定公安机关需要提请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是否批准逮捕。如若基本犯罪事实成立,则可批准逮捕,反之,不批准......


·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政府部门为了加快现代化的建设,许多城中村都面临着改造。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是为了让城市良性的发展更好的融入现代化城市。猎德村就......


·现在随着生活节奏越来越快
      现在随着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然后有很多年轻人离婚然后在结婚,那么起诉离婚的时候,当事人可以不到场吗?本站的我们就在这里为您整理出关于,起诉离婚当......


·法院不能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能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


·缓刑期间住院医保可以用吗?
      缓刑期间住院医保可以用吗?缓刑期间住院医保是不可以用的,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医......


·解除合同证明怎么写
      解除合同证明怎么写生活中即使没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他们签订的合同依然是可以解除的,这个时候一方可以要求另一......


·整容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整容医疗事故怎么赔偿一、明确整容手术主体确定美容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关键在于为病人实施美容手术的主体。如果病人是去各种正式的医疗机构接......


·车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随着道路上机动车数量的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有可能是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追尾刮碰,还有可能是机动车和行人相撞、刮碰,车人......


·交通事故损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交通事故损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一、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就不能离婚。而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那另一......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