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法律规定认缴制注册资金怎么缴

根据法律规定认缴制注册资金怎么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缴制注册资金,通过向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来进行缴纳。实收资本额在一定期限内累计到达的数额,包括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你公司股东出资10万元,分五年缴清。如果是缴纳的货币,可做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到第五年,实收资本账面余额必须达到达10万元。认缴后,在公示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应的信息即可。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二、认缴制度的规定。认缴并非不缴,股东仍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付出资,是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部门也会对公司申报的出资额、出资期限等进行备案,公司实际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年度报告时进行公示。如果公司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并与2014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自从我们国家将公司的注册资金从实缴制度改为认缴制度之后,企业的活力增强了,很多中小企业纷纷成立。所以这种制度实际上对于我们国家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至于如何进行资金的缴纳,那么可以通过货币的方式或者是实物的方式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二审终审可以抗诉吗?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对于诉讼制度当中的判决往往是要求当事人必须遵从的,即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要求再审或重审的也并不影响判决的执......


·劳动仲裁后企业上诉至法院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企业上诉至法院怎么办?一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到法院,说明裁决对自己是有利的,自己就可以签收法院的应诉材料后可以积极应诉,......


·个人转让股权涉及税费须知
      个人转让股权涉及税费须知随着我国鼓励创业以来,越来越多的人自己创业,开公司,一系列的模式下,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股东,随之而来的,就是个人股权问......


·关于共同生活如何规定
      一、关于共同生活如何规定?关于“共同生活”的含义,法律没有对此阐明,学理上也很少对其进行解释。但主要判断的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有没有共同生活......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也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


·一、关于网贷起诉了怎么办?
      一、关于网贷起诉了怎么办?用户被网贷平台起诉了,可以选择与网贷平台进行协商。毕竟起诉后,法院也会先让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话,网贷平台可......


·去新单位入职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刚入职场的新人,都会有这样一个困惑那就是去新单位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入职材料对员工非常重要,这可能会关系到以后在公司的发展。如果入职材料未......


·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都?
      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都有哪些一、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都有哪些《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一)婚前背景调查......


·公安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同时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对于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您或许都很好奇,那究竟公安办案流程是怎......


·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
      在一些建筑工地,施工方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导致工人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通常来说,这种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范畴,为了明确工伤等级,工人......


·对贩毒不得减刑假释吗?
      一、对贩毒不得减刑假释吗?贩毒也是可以减刑的,在服刑期间,只要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悔罪表现或立功表现即可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