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陕西醉驾新规定是怎样的

陕西醉驾新规定是怎样的
  
  1、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2、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处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该条款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醉酒驾车肇事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如何确定司机醉酒驾驶
  
  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处长介绍,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
  
  用45分钟缓慢喝下一瓶啤酒,紧接着喝三杯茶,5分钟后测试结果,酒精含量就已达到60mg。如果这时开车,就已是酒驾。而喝完一大纸杯的红酒或白酒,便是醉酒。
  
  7、醉驾入刑后处罚与之前有何区别
  
  公职人员醉驾或将解职
  
  现行法律规定醉驾处以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醉驾入刑法后,以后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将面临拘役。专家称,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期限更长。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是性质不同,一个是刑事处罚、一个是行政处罚。二是期限不同,行政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数行为并罚不得超过20日;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行为并罚不超过1年。三是后果不同,拘役是会给当事人留下刑罚记录,会对他们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如对律师、公务员、国企员工等面临的可能是丢掉工作的问题;相比来说,行政拘留的影响就要小很多。
  
  这两者的区别是,一旦被判处拘役,就意味着他已经犯罪。
  
  查处过程中当事人拒不出示身份证明、不提供姓名怎么办?
  
  对已立案侦查的醉酒驾驶案件的,如果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其刑事拘留;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可以其自报名移送起诉。
  
  二、醉驾入刑 重在执行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三、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对于醉驾严重的那么肯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不管是在陕西还是在我国的任何地方,对于醉驾的规定都是非常严厉的,而对于醉驾的认定也非常的严谨,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到医院进行血液究竟含量的测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
      合伙企业法法律解释在实践中,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而制定了合伙企业法。那么......


·经典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有哪些?
      经典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有哪些一、经典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有哪些1.海南1.54亿元橡胶树综合保险赔案受2013年11月“海燕”强台风的袭击,海南......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做出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做出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中回避的做出规定有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回避的对象是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的人员的,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是有权利......


·有人欠钱不还一直拖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一直拖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一直拖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需要出示转账证明或......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是同一个意思;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


·办理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资料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


·社保遗产如何分配应该怎么办
      社保遗产如何分配应该怎么办理首先得讨论,被继承人生前是否订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对遗产作出明确的安排。如果没有,这时候就按照法定继承,即......


·什么情况下不能取得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不能取得著作权有:一、著作权取得的基本规则——自动取得规则:著作权的自动取得系指作者在完成其作品创作之时即依法享有著作权而无......


·侵犯名誉权道歉采用什么形式
      一、侵犯名誉权道歉采用什么形式书面形式的道歉是常用的方式,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


·饭店失火罚款怎么罚
      饭店失火罚款怎么罚一般不会罚款,但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如果检查属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消防部门可能会罚款或者责令更改。《消防法》第六......


·司法鉴定可以鉴定几次?
      即使是司法鉴定也有自己的范围,如果不在范围内自然申请司法鉴定也是不会得到受理。但是有些时候司法鉴定的结果可能有问题,也是当事人就希望可以再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