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
一、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
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73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4、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表比例计算诉讼费。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案件类别财产数收费标准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每件10—50元涉及分割的财产不超过10000元不另收费涉及分割的财产超过10000元超过部分按1%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每件50—1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50元财产案件争议金额或价额(下同)不满1000元每件50元1001—50000元的部分按4% 10交纳50001—100000元的部分按3% 510交纳100001—200000元的部分按2% 1510交纳20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1.5% 2510交纳500001—元的部分按1% 5010交纳元以上按0.5% 10010交纳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每件500元—1000元行政案件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每件30元—100元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劳动争议案件每件20—50元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10000元以下每件50元执行金额或价额1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0000元的部分按0.1%交纳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金额或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30元保全金额或价额1001—100000元的部分按1% 20交纳保全金额或价额超过100000元的部分按0.5% 520交纳
5、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6、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7、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
8、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9、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50万元以下的按标的×0.5% 50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标的×0.1% 2000交纳。
10、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30元;财产保全金额1千元至10万元的按财产保全额×1% 20元计算;超过10万元的,按财产保全额×0.5% 520元交纳。
11、其他诉讼费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收费办法收取。
1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受理费每件为50元。
依照《民诉法》第179条第1款(1)项之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如当事人对再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又提出上诉的,上诉人应按规定交纳再审上诉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决定当事人是否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民事案件若是存在四十万财产的纠纷,此时法院会收取三千到七千左右的诉讼费,具体的费用需要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才可以确定。但是法院审理案件是需要成本的,故此在决定受理此纠纷案件之后,法院就会先要求原告,根据在诉状之中的诉讼标的,支付诉讼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怎样处理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怎样处理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
·目前能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目前能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有哪些?随着各类医疗机构的兴起,医患纠纷的发生率和类型也变得越来越多样。而且,作为一类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还会给......
·离婚期间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离婚期间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依照民事证据规则,从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举债,提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承担举证责任,法......
·失业后劳动者如何领失业金
一、失业后劳动者如何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
·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法院都是知道的,法......
·被警察知道重婚会判刑吗
被警察知道重婚会判刑吗一、被警察知道重婚会判刑吗?涉嫌重婚是会被判刑的,重婚不仅在民法中禁止,而且在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我国《刑法》第二......
·夫妻协议更改孩子监护权应该怎么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
·防高空坠物措施都有哪些
防高空坠物措施都有哪些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加,高空坠物也是时有发生,给您的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防高空坠物措施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不......
·夫妻离婚其实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夫妻离婚其实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之后两人就可以各自追寻各自的幸福了。而在离婚之前,如果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话,则此时就会被认定为重婚......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商标的版权是由时间限制的,如果与第三方版权公司所授权的时间到了的话,需要继续使用改商标,就必须和版权所属公司进行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体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体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体的构成要件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