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包括什么

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包括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3、主体不同。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抢劫罪的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不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不同。抢劫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绑架罪行为人主观上也是直接故意,但包括并列的两种情形: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达到绑架者的主观上的其他目的。二、抢劫罪怎样判刑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在很多人的眼里抢劫罪与绑架罪都是很严重的,但是就法律中规定的严重暴力犯罪范围来看,其中包括了抢劫罪,但是并未包括绑架罪。因此,在法律上绑架罪其实尚未达到那么严重的程度。而一般只要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能构成抢劫罪,但绑架罪则通常是要求行为人年龄达到16周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乙方违约时,甲方没有损失乙方违约金要支付吗?
      乙方违约时,甲方没有损失乙方违约金要支付吗?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


·法人代表变更需要股东准备什么材料?
      法人代表变更需要股东准备什么材料?一、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


·上市公司融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条件有哪些?融资是指企业筹集资金的行为。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都会涉及到融资,其中,上市公司则是以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不过,企业上市......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要违约金吗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要违约金吗?提前还款不需要违约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但是需要正常还款满一期后,无未还逾期时,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


·工伤医疗期是多久
      工伤医疗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


·现在我国市场上有很多的从事软件开发的公司,但是因为软件的开发
      现在我国市场上有很多的从事软件开发的公司,但是因为软件的开发产生版权纠纷的也不在少数。所以软件在研发以后,必须要抓紧时间到当地的知识产权局申......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有用吗?
      因为涉及到犯罪活动中而被国家机关提起了公诉的公民可能会认为自己不应该得到有罪的判决,为了保护自己不会因为法官的错误判决而受到侵害就可以向上级......


·婚内强奸定强奸罪吗?
      婚内强奸定强奸罪吗?  一、婚内强奸定强奸罪吗  按我国刑婚内法理论通说,“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理由有三:  ......


·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一、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请求支付令是最方便有效的处......


·注册资本和投资股本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注册资本和投资股本的区别具体有哪些注册资本是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资本,该注册资本要在一定时限内依法由投资者投入企业,以“实收资本”或“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