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处理?《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执行。离婚债务的处理是双方协商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结婚登记前,双方以各自劳动收入,合资筹办的结婚用品,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因此所负的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与此同时,对父母所分给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继承所得的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4、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除了另有规定之外,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5、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或双方为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治疗疾病等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三、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这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是包括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如果说存在着一些债务问题的话,那么也应当将它处理完毕,否则的话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必须要明确债务由谁承担,具体的承担方式是怎么样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愿意承担的话,当然法律是支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创智坊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创智坊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


·刑事案件抗诉的时效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时效是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


·IT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IT行业劳动合同范本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劳动者:(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


·诈骗罪会抓配偶吗
      刑事犯罪由犯罪分子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老公进行诈骗活动的,如果配偶并不知情,没有参考诈骗活动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犯罪是个人行为,不会连累亲......


·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只能按该鉴定的结论给予工伤待遇。自劳动能力鉴......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处罚有什么不同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处罚有什么不同我国是严厉禁止酒驾的,一旦喝酒之后就不允许开车,否则视情节轻重对车主进行罚款,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喝酒......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


·潍坊北站苗木征地补偿涉及哪些内容?
      潍坊北站苗木征地补偿涉及哪些内容?目前农村进行大面积的征地补偿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有的是拿来建工厂,有的是拿来盖楼盘,那对于普通老百姓该如......


·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现在未婚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未婚妈妈相信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给孩子......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离婚房贷未还清就不能进行过户;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


·中小型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中小型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改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鼓励有能力的主体创办企业,然而大多数人由于资金有限,即使创设企业,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