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时效中止能否超过20年?

诉讼时效中止能否超过20年?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时效的进行(含开始进行和进行中)或完成,因一定事由的出现而暂停。广义上时效的停止包括时效进行的停止和时效完成的停止或称时效的不完成两类。但在各国民事立法中所持观点不同,这就使他们在时效中止的发生期间和效力认定等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下面将以比较的方式对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评析。而二十年是指“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比如说:1、现在有某纠纷,纠纷完了受害人一直不知道自己受侵害,过了20多年才发现,想主张权利。法律就不给它机会主张权利,因为太长了,所以也设置了这个“权利被侵害起20年的限制”。2 、 现在有某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它一年多的时候就出现中断事由归零了,然后再过一年多又归零,再过一年多又归零……那法律就不给它机会无穷无限地归零下去,所以就设置了个“权利被侵害起20年的限制”。至于“可以延长”,一切诉讼时效(包括普通的、特殊的、20年的),都可以延长,而是否予以延长由法官决定。这里事实上是赋予法官对诉讼时效的“自由裁量权”。如果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话需要马上向法院进行提起诉讼,法院对于超过20年的案件是不予进行开庭的。如果案件是发生在20多年之前,多年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相关权利被侵害的话,那么只能放弃为自己争取自己权利的机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小孩子想要改名字应该如何改
      小孩子想要改名字的手续是:(1)父母双方达成修改孩子姓名的一致意见,十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己发表意见;(2)父母、收养人或者已满十八周岁的本人向户......


·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
      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只要当事人在去世前有债务没有还清,继承的遗产就会被用来强制还债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完被继承......


·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在生活中,商品房由于其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的商品,不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如果您想要退房,就要选择合理的时间,否则,有可能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那......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应该如何算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应该如何算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


·信用卡诈骗法院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在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以后,肯定我国人民检察院会依法移交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对实施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作为信用卡诈骗案件当......


·对监护权人有争议如何处理
      对监护权人有争议如何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


·传销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一些偏远地区,非法传销活动猖獗,这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于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传销罪处理。老百姓发......


·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权?
      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权?抗辩权的设定的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抗辩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在司法实践中,会出现对......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


·声像司法鉴定的要求具体有哪些
      声像司法鉴定的要求具体有哪些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


·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一、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如果分公司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且该劳动者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