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哪些?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哪些?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
  
  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
  
  (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由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签名认可。拆迁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名;
  
  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意见书》;
  
  7、听证结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综上所述,对于强拆的听证程序会由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然后组织拆迁的双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来进行听证,一般听证会前七天就会将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社会公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募基金托管银行资格要求有什么?
      私募基金托管银行资格要求有什么?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


·对于四川省内的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来说,其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时
      对于四川省内的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来说,其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时候除了参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外,还要依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工程款纠纷风险的防范有哪些?
      总的来讲,要防范工程款纠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慎重选择合作伙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承包企业很难揽到工程,所以对工程项目格外珍惜,......


·批捕后要多久才会判决?
      批捕后要多久才会判决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


·逮捕后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一、逮捕后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逮捕后在看守所羁押了三个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是:(一)可能判......


·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
      一、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例如,......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


·吸毒人举报贩毒人的方式有哪些?
      吸毒人举报贩毒人的方式有哪些?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网络等形式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走向终结的,可以通过离婚来结束双方的关系,此时有三个问题是必须要处理的,包括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针对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您知道有哪些法律......


·商标35类被抢注了怎么办?
      一,商标35类被抢注了怎么办?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有着一定的影响,这是因为离婚之后,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确定抚养权之后,由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