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征收方没有发布征收公告,算违法征地吗?

征收方没有发布征收公告,算违法征地吗?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方没有发布征地公告的,是属于违法征地的行为,被征收人是有权拒绝土地征收的,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二、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6、反租倒包,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企业单位。7、土地托管,即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综上所述,对于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征收方没有发布征收公告来征地的那么是属于违法征地的行为的,而且被征收人也是有权利拒绝土地征收的,这样才能更好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受到损害的患者及其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那么......


·股东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股东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一、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人需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吗?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人需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吗?一、抵押物灭失的处理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存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


·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区别都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区别都有哪些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区别都有哪些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


·偷税漏税一千万负责任吗?
      一、偷税漏税一千万负责任吗?公司偷税漏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


·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机关是哪一个?
      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机关是哪一个?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机关是国家知识产权所指定的特定机关,各个地方规定可能有所差别,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知识产......


·我国规定女的多少岁退休
      我国女的多少岁退休1、正常情况下:女性干部身份为55周岁,女性工人身份为50周岁。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


·无证驾驶肇事致死逃逸如何处罚?
      一、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处200-2000元的罚款,并且暂扣车辆、拘留15天。《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


·关于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一)、有责任的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印刷品订货合同
      印生  字(8 )第  号  甲  立合同单位:  印刷厂(简称 方)  乙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


·租售同权政策在广州推出之后,马上受到了大家的关注。这项政策给
      租售同权政策在广州推出之后,马上受到了您的关注。这项政策给租房者带来了好消息,它使得租房者的子女可以享受与当地孩子同等的教育条件。租住同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