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视居住什么情形下转为逮捕

一、监视居住什么情形下转为逮捕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二、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能不能同时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使用范围相同,凡是能适用取保候审的,也能适用监视居住,但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两项强制措施不能同时并用,只能择其一适用。对于在什么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选择监视居住,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实践中则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是在实践中的一般做法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提不出保证人,又交纳不起保证金时,才采用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度比逮捕轻的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与逮捕不能同时执行,只能择一而行,但在一些情况下,监视居住也是可能转为逮捕,当然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不能直接进行转化。一般在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候,同时情节也比较严重,那么可以从监视居住转为逮捕。监视居住被依法转逮捕之后,那么就会将嫌疑人、被告人送入看守所,进行羁押,但要在这并不代表被收监。至于之后是否会被定罪判刑,具体要怎么处罚,会不会被判缓刑。这其实与有没有被监视居住不存在关系。不过,要是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同时之前又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则可以折抵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在生活中,虽然不常遇见相关法律概念,但是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称呼常常会出现在耳边。尤其是在一些正式的文件和合同中。......


·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罪加刑吗?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罪加刑吗?如果是期满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就需要加刑处理,根据《刑法》累犯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


·超市摔倒压倒小孩谁负责?
      超市摔倒压倒小孩谁负责?超市摔倒压倒小孩摔倒者负主要赔偿责任,超市负补充赔偿责任。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


·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哪些方面
      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哪些方面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投资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哪几个方面?民营企业所受到的这种融资约束对其......


·劳动关系不转出的后果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不转出的后果是怎样的?上家劳动关系不转出有什么危害?不能跟新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用人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取保候审多久批下来人拘留38天了
      取保候审多久批下来人拘留38天了刑事拘留已38天,没有批准逮捕已经超期拘押,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向单位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变更为取保候......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


·事实婚姻的存续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事实婚姻的存续期间是怎么规定的?事实婚姻的存续期间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


·刑法规定的判处限制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法规定的判处限制减刑的条件《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


·审查起诉设变管辖的期限是怎么样的?
      一、审查起诉设变管辖的期限是怎么样的?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


·定金收条模板怎么写
      定金收条模板怎么写一、定金收条模板定金收条甲方:乙方:今收到乙方________交来房屋定金_________元整。双方协商约定于____年__月__日前签订租房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