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物权法中指示交付什么时候成立

物权法中指示交付什么时候成立
  
  一、物权法中指示交付什么时候成立
  
  指示交付物权成立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
  
  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
  
  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
  
  二、因指示交付引发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 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综上所述,对于指示交付是需要满足合法的凭证的,在通知到第三人的时候物权就会发生变动,同时指示人也应当有义务保管该物品,并且在制定的时间内交给对方,但在实际当中并不简易采用指示交付的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


·亲子鉴定能强制进行吗
      不管当事人是出于怎样的目的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的,此时都必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来进行操作。法律中规定做亲子鉴定要交纳鉴定费,最高不超过2500元。那么实......


·对于房屋转租合同效力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房屋转租合同效力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房屋出租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当然很多人为了赚取中间的差价,会将自己租的房屋进行转租,......


·民法总则新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新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之前的民法通则已经不再适用,为了更好的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以及人们之见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立法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地点是哪里
      暂予监外执行地点是哪里?监外执行的执行地点是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


·继承人证明要收费吗
      在先辈们去世之后,后辈如果想顺利继承先辈们留下的遗产,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一些相关的手续,继承人证明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那么,办理继承人证明......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有大量的年轻一辈和农民涌入城市,首先面临的是住房问题,而这个群体一般都是刚刚接触或者进入商业社会,资金有限,面对高额......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申诉书如何书写?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申诉书如何书写?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


·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的有哪些
      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的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


·罚款可以抵扣罚金吗,罚款能否折抵罚金?
      有些行为,在违反了行政方面的规定外,同时还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于是就有可能先对行为人作出罚款的处罚,那么之后法官在判刑的时候,之前交的罚款可......


·交通肇事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交通肇事罪由哪些要件构成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