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营业执照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吗?

营业执照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吗营业执照不可以不写注册资本,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您认缴的这部分注册资本需要在股东商议并规定的年限内补齐,所以建议您认缴一个符合您公司基本要求或能力范围内的注册资本为好。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新公司法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二、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三者的区别是什么?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本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实收资本即所谓的发行资本(又称已发行资本),指的是股东实际将现金或实物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它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是企业永久性的资金来源,它是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缓冲器。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法中没有最新的规定的时候是会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的,而且对于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应该如实进行填写,目前虽然不需要进行验资,但也不能够太高或者太低,应该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来进行填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亲子鉴定怎么做
      个人亲子鉴定怎么做亲子鉴定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早已经不陌生,当您需要做亲子鉴定的时候,事先了解其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当你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返还比例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比例是什么1、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及土地流转的费用;2、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成本部分的返还流程:土地整理过程中所发......


·湖北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的衣食住行中,“行”无疑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出行靠交通,虽然我国的交通系统已经在逐步完善,但仍避免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往往涉及到事......


·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合资有限公司和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对于各位股东的权益必须要充分尊重。尤其是在最后进行分成的时候,由......


·哪些情形打官司要彩礼能要回?
      现在很多男女结婚都是要彩礼钱的,但是也存在一些给了彩礼钱但是没有结成婚的或者是出现骗婚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就要哪些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球迷斗殴打架如何处罚?
      球迷斗殴打架如何处罚?球迷斗殴打架如何处罚?要根据情结轻重判断:1、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


·商标无效宣告后再审胜诉的条件有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后再审胜诉的条件有什么?一、商标无效宣告后再审胜诉的条件有什么?要看一、二审判决书内容及证据材料等,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


·嫌疑人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
      一、嫌疑人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要是男女之间缔结的婚姻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要件的话,则就会导致该段婚姻被认定为无效。而现实中,也有一些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无效的婚姻,......


·一、明星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明星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五险一金可以自愿不交吗
      按照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必须缴纳,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并缴纳。属于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属于用人单位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